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

基本的原則

姐妹淘說打的不夠狠 邱議瑩:可受公評 絕不道歉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423/1/1ibam.html

欠錢要還
非暴力,動口不動手
---這兩個應該都是基本原則
所謂基本原則就是,一定要先遵守的
可是有些人不知道什麼叫基本

所以,他常常會被一些其他事情影響到基本原則
例如:A借錢給B,照基本原則來說,B該還錢,天經地義;可是如果A,B是親戚關係,或是A還有錢生活,B嚷著沒錢,這時候很多腦袋不清的笨蛋就開始不遵守基本原則了
照這些笨蛋的腦子,他大概認為向銀行借錢不用還吧,銀行可比大多數人都有錢

又例如:A動手打B,理所當然B應該道歉,可是這個社會的情形是,打人的理直氣壯的,可兇的了;率眾打人,跳上別人車頂的,一副大義凜然,還一大堆人把他當成民族英雄

台灣太多人沒有邏輯觀念和基本原則的觀念了,這樣的社會根本不可能有一致的行動
很多人表面上說要非暴力,清廉,可是一遇到事情,常常又拋棄平常說要遵守的原則了,甚至會去幫欠錢的人說話,聲援暴力,聲援貪污
這一類的人,是不可能讓人信賴的

邱小姐平時看起來還不錯,可是這次他露出狐狸尾巴了
這則新聞,可以看出邱小姐的程度 ---
不爽妳打妳! 二女霸凌施暴 家長痛斥校方冷處理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423/17/1iboh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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