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道路品質一直為人詬病.
廠商會不在意品質.是因為舖的人只求有工程包.舖越多次錢越多
第一次舖的很好.後面就沒錢賺了
政府如果統計一年挖開再修補的錢.加總起來.把這些錢交給一家民間公司來做:
政府負責驗收.並且定好允許的道路修復時間
民間公司負責一整年的道路維護
道路完工後先給一定比例的錢.然後逐月給後續的工程款
這部分的工程款是依每個月道路可使用時間的比例來給付
也就是說,只要道路無法使用(不管是正常養護需要或是其他情形),廠商的利潤都會變少(現在的狀況是:只要道路壞掉.就有錢拿.壞越多次拿越多)
如果廠商能夠以最少的養護時間.維持道路的品質在標準以上.那他賺的會越多
如果無法使用的時間超過一定比例,可以另外罰款
這樣廠商就必須考慮到後續的養護工作的費用.而必須注重道路品質
也可以讓用心的好廠商勝出.讓不用心的廠商利潤變少
而且可以針對養護品質進行評比.評比過低的民間公司.可以限制他們投標政府工程的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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